必须法律援助的情形包括哪些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 , 公民有下列事项 , 没有委托代理人的 , 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必须法律援助的情形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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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七)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 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八)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 , 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 , 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九)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 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 , 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十)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 , 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 , 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 ,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十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 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 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 ,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 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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