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要求具备的条件 民事案件优势证据规则( 二 )


另外针对此案 , 承办法官提醒:以短信方式进行商务沟通具有便捷性、易保存性等优点 。根据我国《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 , 以手机短信发送通知具有书面通知的效力 , 但适用具有一定的范围 , 并非所有的民事行为均能通过短信方式进行意思表示 , 比如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文书;或者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文书就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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