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指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时间 。质押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在主债务人债务清偿期届满前,质权人直接享有的只是占有质物的权利,其优先受清偿的质权虽然已经成立,质权人实际享有的只是期待权,质权人就质物的变价实现其质权,必须等到债务人履行期届满且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时才能进行 。所以质押合同规定了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就可以据此确定债务人清偿期届满的时间,明确质权人实现质权的时间,保障质权人及时实现质权 。
【法律依据】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时间是多少】《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八条,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

文章插图
- 债权债务是否可以自由买卖
- 签订无效劳动合同该怎么处理
- 履行计划生育的主体是怎么规定的
- 债务人不按时归还借款该如何处理
- 夫妻有共同债务能协议离婚吗
- 债务承担会产生什么效果
- 夫妻债务都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吗
- 债权转让后保证人对债务是否还有担保责任
- 母公司的债务子公司是否要承担
- 离婚时一方的债务如何判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