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谁哪个承担】《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完成了工伤认定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应由用人单位支付 。在此之后完成工伤认定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当地标准规定 。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第1项,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文章插图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
- 临时工上班路上身亡算不算工伤
- 工伤保险补充保险 补充工伤保险是什么
- 医疗事故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呢
- 工伤认定手里没有证据怎么办
- 工伤认定复议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 劳动者受到工伤后该如何申请伤残鉴定
- 工伤认定期间辞职可以获得赔偿吗 工伤没认定
- 因为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否还可以领取失业金
- 医疗事故赔偿诉讼时效有多长时间
- 农民工工地出了工伤劳动法如何赔偿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