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 , 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 , 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 , 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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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进行了不合理的处分;
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 , 由债务人负担 。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 该撤销权消灭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 , 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 , 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 , 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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