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罚没财物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 。
根据刑法规定,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法律依据】

文章插图
《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 根据刑法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罪既遂会判多久呢
- 刑法违法所得是否扣除成本 违法所得要扣除成本吗
- 盗窃罪的构罪标准 关于盗窃罪定罪的标准
- 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几株以上构成犯罪
- 刑法规定刑事证据是什么
- 新刑法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既遂如何判
- 刑法中怎么规定民事枉法裁判罪量刑标准
- 精神病人为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吗
- 中国新刑法盗窃武装部队公文罪既遂判多长时间
- 刑法中如何规定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量刑有何标准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