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再婚家庭监护人是谁

再婚之后 , 生父母和继父母都可以作为继子女的监护人 。
由于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不同于一般的收养情况 , 双方实际上已经共同生活 。
因此 , 收养法除了规定“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 , 可以收养继子女”外 , 对继父母收养继子女几乎没有规定任何条件限制 , 被收养的继子女既不受“不满14周岁”的限制 , 也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这一规定的限制 , 所以 , 除了生父母外 , 继父母也可以作为监护人 。

父母再婚家庭监护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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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总则》第27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 , 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
【父母再婚家庭监护人是谁】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 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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