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缓刑期间,未经批准是不可以离开所居住的城市的 。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
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 。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 。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

文章插图
- 离婚后女方怎么保障利益
- 离婚登记的撤销 离婚登记能否撤销
- 雨量感应雨刷可以后续自己装吗
- 圣女果育苗多长时间可以移植 圣女果苗多大可以移盆
- 办公室柜子里面放什么可以增加桃花运
- 结婚两年多离婚用返还彩礼吗
- 离婚协议中双方对债务做出的约定能不能对抗善意的债权人
- 一方有精神病另一方能否要求离婚
-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 可以增加中考好运的孩子卧室风水布局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