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法律规定是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因此不能帮父母代书遗嘱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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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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