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听证会的法定程序】

文章插图
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二)听证应当公开举行;(三)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四)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五)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
- 欠债5千可以起诉吗 因欠债5万被起诉的后果是什么
- 不做驱虫 冬天有什么错误的养猫行为
- 抹胸裹胸哪里有的买 抹胸裹胸文胸
- 继承所得是共同财产吗 共同所有财产在继承时的处理
- 著名农学家贾思勰的著作是什么 著名农学家贾思勰的著作是什么作品
- 支付宝付款码黄金和铂金的区别 黄金和铂金的区别
- 飞碟怎么折飞得远的 飞碟怎么折
- 汽车尾气有刺鼻的味道是什么原因油耗高 汽车尾气有刺鼻的味道是什么原因
- 绝对定位和相对定位的区别js 绝对定位和相对定位的区别
- 合同是口头约定的会有效吗 口头合同有效吗,合同法中有说法吗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