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老无子女可以要求兄弟姐妹担扶养义务吗

有负担能力的兄弟姐妹对年老无子女的兄弟姐妹没有赡养义务,有扶养义务 。赡养义务是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29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

年老无子女可以要求兄弟姐妹担扶养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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