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或重大医疗过失的认定:
(1)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2)导致了3人以上人身损害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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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
【故意或重大医疗过失的认定应该如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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