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危及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向第三人行使权利的权利 。债权人代位权的职能主要是保全债权,弥补强制执行法的不足 。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文章插图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如何有效搞好直通车权重
- 离婚后公证孩子抚养权具有法律效力吗
- 天猫修改品牌会影响权重么
- 股权变更办理流程有什么
- 形成权的概念 形成权的特点有哪些
- 未出生的胎儿是否享有对父亲遗产的继承权
- 淘宝换宝贝不降权有哪些方法
- 婚前财产对方有权继承吗 婚前财产婚后可继承吗
- 解密淘宝降权和解决方案
- 降低出价会影响直通车权重吗?修改出价有影响吗?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