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民事纠纷的调解原则是:
(一)态度和蔼,把握调解主动权;
(二)熟悉案情,理顺调解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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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遵循法定程序,做好调解准备工作;
(四)多做简易调解工作,注意调解言词 。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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