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针对具体案件移送起诉时

(一)起诉书中涉及的各种证据种类中的主要证据;
(二)多个同种类证据被确定为主要证据的;
(三)作为法定量刑情节的自首、立功、累犯、中止、未遂、正当防卫的证据 。
【人民检察院针对具体案件移送起诉时】

人民检察院针对具体案件移送起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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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 , 都是证据 。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 , 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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