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被扣留的车辆,一般在鉴定结果确定后的五日内就可以领取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文章插图
- 天猫专营店可以变更主体吗
- 啤酒可以喷在绿萝上吗 啤酒喷绿萝的注意事项
- 淘宝信誉可以刷吗 淘宝怎么安全刷信誉
- 协议离婚可以委托办理吗
- 汽车不经常开多久保养一次
- 雨刷器为什么关不掉 雨刷器怎么关不上
- 交通事故怎么协商解决 交通事故如何协商解决
- 2021年属狗结婚吉日
- 补办结婚证日期变了可以迁户口吗
- 债务纠纷可以采取的方法有什么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