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关于6岁儿童民事行为能力有什么规定

6岁儿童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草案第18条规定,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实施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

民法总则关于6岁儿童民事行为能力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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