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抗辩权形式主要有哪些

在我国抗辩权形式有三种,具体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

在我国抗辩权形式主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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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合同法》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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