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一般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总则一般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2、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民法总则一般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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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总则》第188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民法总则》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188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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