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
【法律依据】

文章插图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
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 增员对抗口号大全霸气十足 增员对抗的口号
- 哪些面相的人投机取巧对最为在行
- 开庭后三天就下判决书对吗
- 哪些人属于公房同住人呢
- 扣扣空间霸气个性签名大全
- 对债务人到期债权要如何诉讼保全
- 芦荟干尖是怎么回事 芦荟干尖怎么回事
- 属牛男孩缺木的名字大全集
- 让人流泪的短句 让人泪奔的句子24句
- 开业寄语创意 有创意的开业祝福语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