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第四十条规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属于《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参加诉讼的 。
所以,在审判实践中,建筑企业的项目部是否具有主体资格,最根本的是要看其是否属于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

文章插图
- 农村违规建筑拆除有补偿吗 农村违章建筑拆除补偿
- 建筑工地安全的宣传标语
- 2023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学什么课程 就业前景及方向
- 建筑工程质量担保期的规定是什么
- 建筑劳务公司取名参考 建筑劳务公司取名大全
- 建筑工地高空坠物违反哪一条 施工高空坠物的规定
- 古建筑墙上的钉子 钉子型的房子风水
- 施工单位大门标语 施工大门安全标语
- 如何明确当事人配合建筑工程审价的义务
- 校园风水的校园风水格局 中国哪个高校的建筑风水格局最大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