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期间质物所生孳息收取人是什么

债权的效力及于质物的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 。
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当事人约定了质权人无权收取质物孳息的,则质权人不能收取孳息作为债权的担保 。
【质押期间质物所生孳息收取人是什么】【法律依据】

质押期间质物所生孳息收取人是什么

文章插图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