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出生后死亡和出生时死体在继承权上是有区别的 。
【胎儿出生后死亡和出生时死体继承权上是否有区别】胎儿出生后又死亡的,已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继承权,已经实际取得了遗产 。即使不久后又死亡的,也应由他的继承人来继承他的遗产份额 。
如果胎儿出生时即是死体,他还没有真正成为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无法享有继承权,不能继承为他保留的遗产,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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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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