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时效中断有哪些条件

民事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如下:
1.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其特点在于均是当事人有意识的行为,包括起诉、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行为 。
2.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均产生中断的法律效力 。

民事诉讼时效中断有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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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诉讼时效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
4.当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时,不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民法总则》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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