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损害不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作业人就应承担责任 。但如果损害仅因受害人的过失引发的,则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仍应承担责任,因为损害发生的根本原因仍在于作业的高度危险性 。
【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如何承担举证责任】【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六条,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文章插图
- 如何认定污染环境罪中的危险废物
- 危险物品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吗
- 四季杜鹃花能长多高 杜鹃花一般能长多高
- 危险男人的面相有什么特征
- 后来的后来我被作业逼疯了
- 危险驾驶罪缓刑可不可以去酒吧
- 胆子有多大作业拖多晚 人有多大胆作业拖多晚
- 京东的调货商品是不是别人退货 京东调货商品危险吗
- 什么面相的男同学最危险
- 高空作业摔落损伤是工伤吗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