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公司的权利机关是哪个

国有独资公司的权利机关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

国有独资公司的权利机关是哪个

文章插图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
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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