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8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此阶段的未成年人皆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作出民事法律行为的,应当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或同意 。如果法定代理人没有作出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无效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文章插图
- 民事权利能力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 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如何折抵行政拘留
- 律师会见羁押人员是有次数限制吗
- 怎么认定股东有抽逃出资行为
- 涉外因素的民事纠纷具体适用哪些程序审理
- 打击违法用地行为宣传标语
- 半民事行为年龄是几周岁
- 哪些行为不得假释 不得假释的情形
- 破坏交通设施罪行为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 一般失火行为的处罚 轻微失火怎么处罚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