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购买的房屋哪些的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以及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婚后购买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结婚后购买的房屋哪些的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文章插图
【结婚后购买的房屋哪些的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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