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时男方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可以吗

男方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仍应受《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限制 , 不可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 , 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 , 不在此限 。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方按照计划生育中止妊娠的 , 在手术后六个月内 ,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 , 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诉讼请求的 , 不在此限 。

怀孕时男方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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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立法目的在于更好地保护妇女、儿童的正当权益 , 妇女在怀孕期间、分娩和流产后 , 身体和精神负担重 , 特别需要安宁和正常的生活条件 。为此法律规定在一定时期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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