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中对女方的特殊保护有哪些

【诉讼离婚中对女方的特殊保护有哪些】诉讼离婚中的特殊保护体现有:
1.在诉讼离婚中对现役军人的特殊保护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失的除外 。
2.在诉讼离婚中对女方的特殊保护 。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请求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诉讼离婚中对女方的特殊保护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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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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