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罪特别严重的标准 判定玩忽职守罪的标准

判定玩忽职守罪的标准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玩忽职守罪特别严重的标准 判定玩忽职守罪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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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 。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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