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借款不是侵占公司财产 。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职务侵占会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但是对于股东借款行为并没有表现为职务便利 。
【法律依据】

文章插图
【股东借款是否属于侵占公司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
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 大麦网 股东 阿里全资收购大麦网
- 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是什么
- 民间借款收条范本如何写
- 子公司的债务总公司是否有义务偿还
- 父母离异后没有赡养是否能继承财产
- 结婚后买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不带驾驶证开车是否扣分
- 协议离婚财产是否由双方按照离婚协议约定履行
- 婚内借条是有法律效力吗
- 交通事故赔偿金是否属于遗产呢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