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借款是否属于侵占公司财产

股东借款不是侵占公司财产 。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职务侵占会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但是对于股东借款行为并没有表现为职务便利 。
【法律依据】

股东借款是否属于侵占公司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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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借款是否属于侵占公司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
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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