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代偿债务,无正当理由不能反悔 。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
【法律依据】

文章插图
《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执行过程中,第三人因书面承诺自愿代被执行人偿还债务而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后,无正当理由反悔并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 离婚两年之后可以对共同债务不负责吗
- 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如何确定
- 两夫妻为了逃避债务转移财产该怎么处理
- 代位权诉讼的诉讼主体和债务人的诉讼地位是怎样的
- 债务人不还钱能扣押其财产吗
- 公司不能成立时所产生的债务 公司未成立
- 公司换法人后债务如何处理
- 债务诉讼经过的程序是什么
-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和执行中怎么委托其他法院代为送达
- 协议离婚一方放弃债权债务如何处置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