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婚姻无效的两种形式有哪些

对无效婚姻宣告 , 均采诉讼方式 , 由法院判决宣告 。
无效婚姻案件的处理 , 应当一律使用判决 , 并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其他纠纷 , 分别制作法律文书 , 且一审终审 。对于婚姻效力的判决书 , 一经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 , 各当事人均不能提起上诉 。而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 ,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请求法院进行调解、判决 。
【法律依据】

宣告婚姻无效的两种形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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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 , 自始无效 。
(《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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