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公证和见证都需要吗

遗嘱的公正和见证在某些情况下是必须的 。而遗嘱的见证则在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三种情况下成为必要 。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 ,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 , 签名 , 注明年、月、日 。

遗嘱的公证和见证都需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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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 由其中一人代书 , 注明年、月、日 , 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 , 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 , 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 , 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 , 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继承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 由其中一人代书 , 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 , 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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