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七条规定,政务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文章插图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
政务处分是国家监察机关针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包括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人员,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其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所给予的纪律处分和惩戒 。
- 男人拥有悬针纹会有哪些好处
-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如何处罚
-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怎么处理
- 醉驾撞死人应该怎么处罚
- 刷信誉和刷销量的不同之处
- 村民委员会不指定监护人纠纷如何处理
- 美人尖有什么好处 美人尖的优缺点是什么
- 变道压了白实线如何处理
- 为人处事的经典人生座右铭
- 工伤赔偿纠纷怎么办 如何处理工伤纠纷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