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不当得利需具备哪些条件

成立不当得利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一方受利益 。具体是指一方当事人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使其得到一定的财产利益 。财产利益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和消极增加 。
2、他方受损失 。这里所谓的损失,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使财产利益总额减少,既包括积极损失,也包括消极损失 。

成立不当得利需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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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方受利益与他方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这种因果关系具体是指他方的损失是因一方受益造成的,一方受益是他方受损的原因,受益与受损二者之间有变动的关联性 。
4、没有合法依据 。这是不当得利构成的实质条件 。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民法总则》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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