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又称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
探视权案件的诉讼请求,可以得到法院支持,法律依据是: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

文章插图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 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内容有什么
- 淘宝搜索降权原因及处罚措施分析
- 农村的老房子没有房产证怎么确权呢
- 廉租房属于谁 廉租房的产权归谁所有
- 债权转移合同生效的条件
- 什么是财产损害赔偿权主体资格
- 淘宝店铺权重太低怎么办
-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否有权提出离婚呢
- 暴力取证是滥用职权罪吗
- 孩子一岁半离婚男方怎么争夺抚养权 想离婚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