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方不同意起诉多久能离开 男方不同意

一、提起离婚诉讼后,法院什么时候通知对方调解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但离婚调解一般发生在法院审理案件之前 。
【离婚男方不同意起诉多久能离开 男方不同意】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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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
4、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即人民法院对已受理的离婚案件,依法律程序进行的调解工作 。调解既可以在庭前也可以在庭审中进行 。
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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