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离婚就不让见孩子,当事人可以和对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起诉解决争议 。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
【法律依据】

文章插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 离婚后房产纠纷解决方式
- 诉讼离婚要具备的条件有什么
- 小孩三个月父母能离婚吗 孩子三个月大
- 夫妻户口不在一起如何办理离婚
- 这些面相的女人一看就知道是短命鬼
- 得不到就毁掉这些面相的人太过可怕
- 老公出轨又不愿意离婚应该怎么处理
- 未领结婚证离婚彩礼要退吗
- 分居两年是不是就要去民政局办离婚证
- 做优秀男人的个性签名47句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