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设定抵押的房地产,如下: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

文章插图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担保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工伤发生时哪些由公司赔呢
- 签订房屋虚假赠与合同怎么办
- 合同有效的一般要件都有哪些
- 协议离婚有哪些条件协议离婚程序是哪些
- 哪些相貌的人爱情运势很好
- 变更抚养权的依据有哪些
- 工伤保险待遇中有哪些自费项目
- 哪方提出离婚 哪些情况可以提出离婚
- 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的职权有哪些
- 开车看手机撞到人负哪些责任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