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育保险指南,异地生育可以申领生育津贴吗?( 二 )



湖南省生育保险指南,异地生育可以申领生育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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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哪种情况,怀孕20周以上的产检费用可以报销 。
8、生育保险待遇相关事项办理地址湖南省政务服务大厅3楼医保服务窗口(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 。
湖南省生育保险指南,异地生育可以申领生育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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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育保险指南,准妈妈们的福音)
三、其他特殊情况《关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湘医保发【2020】23号)规定:
1、用人单位新增参保人员,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0个月后(含补缴3个月以内且能提供有效劳动关系证明的)生育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补缴超过3个月的,从正常缴费之日起10个月后生育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参保未满10个月早产的,但参保人妊娠日期晚于参保日期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省内生育保险实际缴费时限合并计算 。
2、参保人员妊娠期间转移医保关系,或者产假期间转移医保关系的,由住院分娩出院之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统筹地区按照本地区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支付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含生育医疗和生育津贴待遇) 。
3、参保人员(或其配偶)已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的,不得重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含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
4、在湖南省内就业的外国人正常参保,能提供除《生育(服务)证》以外其他所需资料的,可以按政策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5、参保人员在境外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的,可按生肓保险相关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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