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宅风水论暗拱水的作用 风水中的暗拱水( 二 )


原文:其以财而助煞不及者,财已足,则喜食印与帮身;财未足,则喜财旺而露煞 。
徐注:以财助煞不及,即财滋弱煞也 。财已足,喜食印与帮身,即用印化煞,见上例何参政造,财未足,喜财旺露煞,如上周丞相造 。即其一例 。更有印重煞轻而用财者,如本篇刘运使造:
甲申 乙亥 丙戌 庚寅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寅戌拱午而透丙,即是火局,寅亥又合木,煞化为印,甲乙并透,印重身强,取财损印为用,不以煞论也 。戊己运食伤生财自是美运;寅卯印太旺不利;最佳者为庚辰辛十五年,巳运刑冲合并见,不免多事 。壬运露煞不忌,而以劫财之乡为最忌也 。
原文:煞带正官,不论去官留煞,去煞留官,身轻则喜助身,食轻则喜助食 。莫去取清之物,无伤制煞之神 。
徐注:官煞混杂者,以取清为贵,“莫去取清之物,无伤制煞之神”两语,实为取运扼之言 。如本篇岳统制命:
癸卯 丁巳 庚寅 庚辰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巳中丙火为煞,丁火为官,丁以巳为根,非混杂也(详得时不旺失时不弱节) 。特丁从巳透,官作煞论,以癸水制煞为用也 。最忌见戊己土,所谓“无伤制煞之神”也 。乙卯甲寅运,虽不甚吉,而无妨碍,因不伤用也 。癸丑壬子辛亥,用神得地,顺利可知唉 。
丙子 甲午 辛亥 辛卯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本篇沈郎中命,以子午冲为去煞留官,似非的论,午亦可为丙火之根,非混也 。官作煞论,与上造同,特辛金不通根,身弱印轻,非行帮身之地不可 。制煞虽佳,尚未全美,幸所行之运,申本比劫之地,戊戌己印地,足以帮身化煞,补其不足耳 。
按此两造,均不能以官煞混杂论,详见《订正滴天髓征义》官煞相混节 。
原文:煞无食制而用刃当煞,煞轻刃重则喜助煞,刃轻煞重,则宜制伏,无食可夺,印运何伤?七煞既纯,杂官不利 。
徐注:煞无食制,全恃身强,方能敌煞,身强必是用刃也 。然刃轻煞重,仍宜制煞之运,原局无食印运亦佳 。煞轻刃重,官运无伤,煞重刃轻,官运有害 。如本篇赵员外造:
戊辰 甲寅 戊寅 戊午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身强煞旺,而所行之运,皆是印劫帮身之地,故为美运也 。煞虽纯而日元更旺,故乙卯官乡尚有碍,而庚辛制煞为不吉也 。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