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宏伟案( 三 )


代理徐宏伟案的律师张铁雁认为,洮南市法院对徐宏伟的案件重审已长达近30年,退回洮南市检察院补侦和对徐宏伟取保候审也已长达近30年 。事实上,洮南市法院和洮南市检察院在办理徐宏伟重审案件过程中,已经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应当依据在案证据对案件进行公正的处理 。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徐宏伟确实实施了贪污犯罪行为,就对其作出有罪判决;若现有证据无法认定徐宏伟实施了贪污犯罪,洮南市法院应当依法对徐宏伟作出无罪的判决 。
徐宏伟的另一律师齐东雷认为,白城中院将案件发回重审后,洮南市法院依据白城中院的发回重审函,建议检察机关补充相关证据 。虽然洮南市法院将案件退回洮南检察院补侦,但案件仍在洮南市法院 。洮南检察院应当在补侦期限届满前补侦完毕,并将新证据移交法院,由法院进行审理 。而实际上,洮南检察院在案件补侦期限届满后一直未申请对该案进行恢复审理,至此导致该案久拖不决、久侦不破、久审不判,进而导致徐宏伟的合法权利得不到充分保护,变相剥夺了徐宏伟各项诉讼权利的行使,甚至出现补侦近30年未果的荒唐局面出现 。
齐东雷认为,补侦期限届满后,洮南市法院应及时与洮南市检察院就该案如何处理进行沟通,如无法补充相关证据,法院应就案件事实建议检察机关撤回起诉 。另外,如果洮南市检察院无法补充证据,也应主动撤回起诉 。
齐东雷还说,取保候审期限为一年,届满后,应自动解除,相关部门收取的保证金也应及时返还 。
责任编辑:崔烜
校对:张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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