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补偿标准如下:
1.生育津贴 。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
2.生育医疗费 。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 。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

文章插图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54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定义是什么
- 试用期公司不给交保险怎么处理
- 深圳养老保险退休金领取条件 退休金领取条件
- 妻子明确表示不愿生育丈夫可以提出离婚吗
- 女方不能生育孩子判给哪一方
- 流产生育金领取流程是什么
- 工伤复发还能够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赔偿吗
- 保险口号大全霸气十足押韵 霸气押韵的保险口号
- 养老保险转移都需要什么手续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