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355条规定,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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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5.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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