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和民法通则之间的区别 民法通则和民法总则的区别

【民法总则和民法通则之间的区别 民法通则和民法总则的区别】

民法总则和民法通则之间的区别 民法通则和民法总则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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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与民法总则的区别:
1、两者的法条的数量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总则编,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 。共分基本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计算和附则11章、206条 。民法通则,是中国对民事活动中一些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法律规定 , 是民法体系中的一般法 。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共9章,156条 。
2、民法总则对民法通则进行适当的修改,并增加了相关规定 。如诉讼时效由之前的“二年”变为“三年” 。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由十周岁降为八周岁 。增加了胎儿具有继承权及接受赠与权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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