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监护的形式有哪些呢

有关组织指定监护人既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又可以口头形式通知被指定人,而无须同时通知其他当事人或其它有关组织 。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指定监护的主体是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法院 。

指定监护的形式有哪些呢

文章插图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