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案件审理程序是什么

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 。
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限制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 。
【涉外离婚案件审理程序是什么】

涉外离婚案件审理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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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 。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
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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