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书需要具备的内容有什么

离婚起诉书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 。
如果有诉讼代理人 , 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

离婚起诉书需要具备的内容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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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
(1)婚姻家庭状况当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 , 在何地登记;婚后有无子女 , 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 , 分居多长时间等 。
(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 , 是好是坏 , 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 , 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 , 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
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 , 法庭处理结果等等 。总之 , 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
(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 , 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 , 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 。
3、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 , 原告自己签名或盖章 , 起诉的时间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 , 证人姓名和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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